关于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公开遴选果树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Fri Apr 09 00:00:00 CST 2021

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京财资产〔2016〕695号)的相关规定,公开遴选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果树基金”)之子基金的管理人,具体如下:

一、基金概况

(一)果树基金概况

果树基金于2016年4月由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正式发起设立。通过财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基金化管理,推动京郊高效节水果园建设和更新改造,服务北京市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致富。在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的鼎力支持和共同指导下,截至目前,果树基金依法稳健运作,并已成功支持了一批优质果园建设,初步取得了财政资金对林果产业的引导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果,结合北京林果产业特点和相关产业机构的发展需求,由果树基金与相关产业机构合作,发起设立若干支子基金。

(二)子基金基本情况

1、发起方

       果树基金与本来集团;

2、子基金规模

       5亿元,其中本来集团出资2.99亿元,果树基金出资2亿元,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

3、子基金存续期

       经营期限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

4、管理费

       每年管理费为实缴出资额的2%;

5、投资方向

       围绕京津冀果品产业链项目及大农业泛食品领域其他项目进行投资。

二、子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且实缴注册资本(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2、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3、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4、具备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

5、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三、应征机构所需提交材料

1、申请受托管理子基金的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应征机构的实缴资本证明文件,组织结构图,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关联交易等内部管理制度;

3、应征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银行资信证明或企业信誉等级;

4、应征机构作为基金管理机构的主要投资业绩;

5、应征机构近三年审计报告;

6、应征机构有关诉讼、担保、其他或有风险事项说明及文件;

7、最近五年内应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

8、应征机构管理团队的基本情况:

(1)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简历;

(2)管理团队及成员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至少3个投资项目案例介绍;

(3)主要团队成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职证明、业绩及所获荣誉等证明资料;

9、在提交上述材料时需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备查。

四、应征注意事项

1、应征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提供3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电子版1份发送到邮箱。材料不退回合作机构。

2、应征材料请报送至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联系人:阙珍,电话:010-85406727,电子邮箱:quezhen@leohecapital.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元亨大厦21层。

3、本次公开征集时间:自公布日7个工作日截止。

五、遴选程序

1、本公告在首都绿化政务网及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从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

2、由果树基金会同市园林绿化局及相关产业机构组成评定委员会,依据申报材料对全部申报机构进行比较打分,选定得分最高者报果树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3、选定子基金管理人后,以书面形式向选定的管理人发出选定通知书。

特此公告。